
新湖南客戶端10月25日訊(通訊員 唐逸遠)“我們的商鋪終于可以重新出租出去了,能夠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經濟損失了,謝謝你們。”東安縣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嚴某接過商鋪門面的鑰匙,向東安法院執行干警表示感謝。
2023年6月,東安縣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胡某因合同糾紛一案訴至東安縣人民法院,經過法官的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東安法院于2023年6月2日出具調解書。9月中旬,胡某并未按照調解書履行其義務,東安縣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胡某一直以在外地為由推諉騰房。執行干警遂向其送達了限期騰房通知書,同時多次與胡某進行電話溝通,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告知其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最終被執行人胡某在執行干警的督促下自行將商鋪騰空并將鑰匙返還給東安縣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東安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執行工作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的有力保障,堅持以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為引領,統籌協調剛性執行和柔性執行關系,為轄區企業健康發展紓困解難,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執行服務和保障。
責編:何璐
一審:何璐
二審:王坤
三審:張明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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